10月12日晚上六点半,杭州的李先生按照下班时间下班,不料在电梯里遇到了领导。领导摁住了下行的电梯,要求他回去加班。李先生说自己到了下班时间,对方则回道可以跟上级领导再去解释。李先生直接离开,没有理会他们。
而后李先生说,公司给自己安排的任务很多,同时还有一些其他的任务,所有的任务加在一起,不可能在上班时间完成。
李先生回家后,公司领导私聊了他,对他的做法表示出了不满,而李先生表示不担心被开除。目前李先生还在这家公司上班。
其实在单位上班,适当的加班我想都是可以理解的,但若没有限制的加班,以及那种压榨性的加班就非常不合理。
李先生的做法干脆直接,赢得了广大网友的一致称赞。也有人说,他做了我们想做而不敢做的事。
用人单位和员工应该是平等的关系,绝非说用人单位就高高在上,可以对员工颐指气使。公司想要发展,必须要尊重自己的员工。
如果说公司提供的岗位确实需要长时间加班,那么在事前一定要告知求职者,并且根据加班时间和强度提供相应的报酬。没有道理的强制性加班,我们理应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