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千万别做剩女,如果女孩十三四岁不嫁人,不仅要讲高额罚款,还会被官府强行''拉郎配,''就连家人也要遭受法律制裁,那么古代女孩嫁人都那么早,她们真的会幸福吗?晚婚又有什么危害呢?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强制早婚
古代女孩十三四岁出嫁,绝非耸人听闻的事情,这个古老的习俗始于商周时期,并一直延续至封建社会末期,在现代社会中,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还是父母眼中不谙世事的小孩。但在残酷的旧社会,女孩到了这个年纪还没出家,就很可能给整个家族惹上大麻烦,这是一件既心酸又无奈的事情。古代女孩早婚早育的症结,离不开地广人稀和无休止的战争,我国作为一个古老的农耕民族,在生产力极度落后的时代,人多力量大才是发展生产的关键要素。但自然灾害,瘟疫和战争等不可抗力很容易导致人口大面积缩减,不仅会影响农业发展,也会导致兵源不足,进而出现战斗力下降等一系列问题。在这种严峻的社会现实面前,古代统治者都会千方百计出台一些可以增加人口的措施。为了让人口快速增长,一再缩减结婚年龄,从一开始男20岁,女15岁,逐渐提前至男15,女13,为了防止有人钻空子,还特地颁布了相关法律条文,一旦有违反者严惩不贷,小到增加赋税、徭役、罚款,大到没收土地或逮捕入狱。
在''大棒政策''的高压之下,老百姓也只能逆来顺受,可见在古代社会晚婚不仅有罪,而且还可能是罪加一等,从老百姓的角度来讲,将家中女儿早一点嫁出去也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古人都有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在''体力为王''的时代养男孩儿不仅可以延续香火,长大后还能帮家里干农活,而女孩儿除了做一些针线活之外,肩不能担,手不能提篮,从体力上就无法和男孩儿相提并论。所以尽早将女儿嫁出去,不仅可以获得一笔彩礼,家中也少了一个吃闲饭的''剩女
''圣女,这种现象在古代社会十分普遍,即使看起来既冷酷又无情,但这就是令人心酸的现实,除了官府的高压手段,以及现实的无奈之外,古代女孩早婚的原因还有哪些呢?
为何古代统治者,非要逼迫年仅十三四岁得女孩出嫁?
自古以来我国都是以农业经济为主导的国家之一,作为一个古老的农耕民族,国力、军事和经济发展,都要无条件的依赖于农业发展。而古代农业发展十分落后,生产力也极不发达,所以只能靠天吃饭,老天爷赏饭吃的时候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一旦遇到旱灾,水灾,蝗灾等天灾时,农业生产就会受到极大破坏,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人口骤减,对在风调雨顺的年景,要想提高农业发展水平,老百姓只能多生男丁,才能开垦更多荒地,进而提升家收入。国家的税收也会随之上涨,可见无论是战争还是发展农业,都离不开人口红利。
要想让国内人口数量满足国家和经济发展需求,唯一的方法就是提倡早婚早育。这种情况下古代女孩就不得不在十三四岁时嫁人,即使这个年龄段女生理尚未发育成熟,心理也无法达到为人妻母的水平,但为了满足国家对人口的过度需求,也只能沦为可怜的生育机器,很多生了女孩的家庭为了避免女儿晚婚受到处罚,在女儿很小的时候就帮她们定下了娃娃亲,生怕女儿找不到婆家,娘家人跟着遭罪。一时间童养媳、团圆媳妇,成为了一种畸形的社会风俗,父母都有舔犊之情,他们也不希望女儿过早承担人伦负担。但在旧社会的秩序当中,她们也很无奈。
在男尊女卑的旧社会,无论是在娘家还是婆家,女人都没有话语权和继承权,尤其是对于娘家人来讲,儿子才是继承爵位、土地、财产的不二人选,女儿虽然无法和兄弟争产,但吃穿用度都是娘家人提供,所以早一点嫁出去,娘家也能省下一笔不小的开支,正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早点嫁人早省心,而对于婆家人来说,娶媳妇的作用就是延续香火,平时还要充当侍奉丈夫全家的婢女角色。最后古代女孩儿实行早婚早育,也和传统思想中''多子多福''有关系。
总结
可见在旧社会中,女人就是受苦遭罪的命,她们似乎从出生那一天起,在娘家就不招待见,甚至还会被骂赔钱货,好不容易到了十三四岁的年纪,娘家人恨不得马上就把她们嫁出去,而嫁入婆家的女人,一边要当牛做马,一边还要给婆家生儿子,这简直就是一种畸形变态的社会现象。现代社会中讲究的是婚恋自由,是否结婚,和谁结婚,都是女人自己说了算,即使成为''黄金剩斗士''也不会被人说三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