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国历代王朝不难发现好的行政管理机构是一个王朝能够一统天下、开疆拓土、长治久安的基本保障。一方面,王朝的统治者需要提拔贤能的人任官,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才能够让自己的王朝过的最快最好的发展;另一方面,王朝的统治者需要有效的集中权力、行使权力,加强对自己的政权与自己的臣民的控制,才能够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威信巩固自己的统治。
总的来说,先进、完备、高效、可行的行政管理模式,在一个王朝的发展历程中发挥着极其关键的作用。我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十分重视自己王朝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与建设,其中,郡县制是我国封建社会行政制度的典型代表。郡县制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萌芽,在秦朝时正式采用,后唐朝改郡为州,称"州县制",极大的保障了唐王朝的统治。
一、县令需要关心百姓生活关心社会发展,并切实维护朝廷的制度维护阶级观念维护皇权统治
作为一县之令,作为一方百姓的父母官,县令身上扛着很重的担子。县令是一个县的总负责人,全权参与督促全县的农业生产、经济贸易等方面,须以全县富裕、安稳为己任,与上下级的政府官员一起齐心协力、合作共进,不负县百姓的期望,完成带领县区百姓脱贫脱困、发家致富的任务。
此外,身为一方父母官,县令的重要职责之一自然是关注地方百姓的生活,让他们都吃得饱穿的暖,并且少有所养,老有所依。小孩子都能够上学,青壮年都有职业,老年人都能安度晚年。对于县中百姓、邻里之间发生的冲突与矛盾,如果他们自己解决不了,县令自然是需要代表朝廷或者制度去出面解决的,不然冲突矛盾越来越大,严重影响百姓的生活。
除了矛盾与冲突在,县区肯定还会有一些犯罪行为发生,每当这个时候,县令自然要秉公执法,万不可徇私枉法,不然就会引起公愤,无异于自取灭亡。除了犯罪行为,历代的案件中肯定还会存在一些冤案错案需要翻案,这个时候,县令有义务帮蒙受冤屈的人昭雪平反。
县令应该是爱民如子的,在处理他们之间的冲突时,县令除了要秉公执法,也还要考虑执法过程中的人性化处理,既要让百姓有法可依、不受欺负,也不能做的太绝,显得执法者毫无人性。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县令负责县区百姓的思想教化,包括对迷信思想的摈弃与铲除,还有对皇权思想、地位尊卑、阶级观念的宣扬与维护。
百姓大多都是农民,农民生活的根本是田地,没有田地,就不会有安稳的生活。唐朝实行的土地政策是均田制,也就是按照人口来分配土地,人多的家庭土地就多分一点,人口少的家庭土地就少分一点。一个县的百姓那么多,田地也有好坏与远近之分众口难调。
为了保证均田制实行的公平公正性,县令是需要对照县土地的账本,亲自参与、督促、主持相关工作的,主要就是把原来的土地收回来,然后再重新发下去,这种工作一般是在每年的十月份开始,腊月结束。县令务必在这短短的两个月里完成这些工作,不然会影响来年的耕种与收成。由此可见,做一个称职的县令可真不容易。
二、县令需要调查、掌握、利用人口资源做好人口与户口的登记,以做好户税的收集工作保证朝廷财政经济的正常运转
众所周知,古代的科技没有如今这么发达,绝大多数的生产靠的是百姓劳作。所以在我国古代,人口是衡量一个王朝强弱的重要标准,一般来说,人口越多,国家的生产水平就更高,社会经济文化也就越发达,军事实力也就越强,整体国力也就越强盛。
另外,国家的人口越多,户口也就越多,所从事的行业与工作也就越多,朝廷能够收取的税收也就越多。而税收是朝廷财政的重要来源,朝廷有钱了,想发展什么行业都容易。按照唐朝的法律制度,国家每过三年,都会安排县令根据家庭资产的多少,来给每个家庭评定等级,等级共分九等,县令负责评定与登记上册,州官负责审定。
在家庭的等级确定好之后,朝廷会根据家庭的等级来征收税务"户税"。"户税"是朝廷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唐朝的重要经济支柱。除了税收,还有赋役。在唐朝,成年男性承担国家赋役。那怎么知道朝廷和地方总共有多少成年男性呢?
唐朝法律规定,县令有义务、有责任去调查、统计、掌握县区内每一个家庭的人口数、人口年龄分布、人口性别分布、及人口的身体健康状况。每一个人的体型外貌特征,县令都需要亲自过目,做好记录,后期还会调查审核,确保记录的内容是正确无误。
县令掌握这些信息后,会及时上报至朝廷中央知晓,朝廷中央会根据这些信息来均衡、合理、有效地安排赋役,确保王朝的赋役工作不会出差错。除了县区地方的税收与赋役需要县令亲自参与督促以外,朝廷在县区地方设置的粮仓、器械库、车马驿站、药店药铺、刑狱机构等,虽然都设置了专门的官员去负责,但是县令也需要从中协助调度。
三、州县制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唐朝能够巩固统治稳定天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正因如此唐朝对州官县令的选拔十分严格
自郡县制在中华大地实行以来,便一直在王朝的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后唐改郡设州,称"州县制"。因为州与县的重要性,所以唐朝统治者对于州官与县官的选拔非常看重,要求极其严格。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唐朝皇帝让六部中的吏部(后来改成礼部)负责县令的选举与考核,而六部均由皇帝直接负责。不负责的吏部/礼部会直接受到处罚,轻则降职贬谪,重则难逃牢狱之灾,这让负责选举县令的官员不敢徇私枉法,或者用人唯亲。
其次,唐朝实行推举制和科举制来选拔人才,其中就包括县令。在推举制中,推举的人需要对自己推举别人任官的这种行为负责,如果被推举任官的人徇私枉法、工作懈怠,那么推举的人也会被追究责任、直接问罪。在科举制中,唐朝对县令的水平要求较高,既要熟读经史子集,又要能够认清当今的重大形式,熟悉国家的政策、制度等各方面的知识。
唐朝将工作经验与阅历作为县令选拔任职的重要参考标准,没有足够的工作经验,没有一定的工作阅历,没有出色的执政能力,是没有资格参加县令的选拔的。唐朝法律规定,官员不能回到自己的家长任职,也不能和自己的亲戚在同一个地方或者同一个机构任职,这样一来,极大的避免了官官相护、官风腐败的现象发生,极大的保证了官员执法的合理性。
四、唐朝不断加强县的思想建设让他们勤廉执政,唐朝还实行考核制度定期考核官员,奖励了很多优秀的官员铲除了很多腐败官员促进了唐朝政治的清明
唐朝法律规定,对县令均采用一年一考的制度。考核的流程为:县令自评,做述职报告,然后交给州官审议。州官会召开会议,对县令这一年来的功绩进行评定,这个评定结果会递交给六部中的吏部再次审核,吏部会调查核实,确认无异议后再评议存档,作为县令的最终评价。县令的考核,每四年作为一个周期。
四年考核结束后。朝廷会根据考核的情况来对这个县令进行升迁或者贬谪。也就是说县令的任职时间一般为四年,做得好就奖励,做的差就惩罚。其中,考核的两个重要标准就是县区人口的增长与农业生产,人口涨的多,农业收成好,评议结果就好。
此外,唐朝还会对官员实行"巡考"。唐朝规定州官及以上的官员,每年都要对其管辖的地区进行巡视检查,随机抽查地方县区的政绩与生产情况,奖优惩劣,以此来震慑腐败。唐朝还实行问责制,即一人犯错,众人问责,旨在让官员们相互监督,合作共进。一旦触犯了法律,轻则杖刑,重则劳役,惩罚可谓不轻。
参考文献:
《新唐书》
《旧唐书》
《唐会要》